美国商标局规定,从注册之日起第五至第六年,在美国注册商标的卖家需要提交第一份使用声明,以证明在过去五年中持续使用注册商标。
使用证据的一些具体内容包括:
印有商标的产品图片、印有商标的外包装、清晰的产品标签或铭牌、在线销售链接截图(带截图时间)、销售发票或产品交易成功截图等。
如果卖家的商标不在美国使用,请不要制作几张使用证据或PS照片,以满足实际使用和注册的要求。现在USPTO的审查越来越严格,这不仅增加了拒绝的风险,而且构成了虚假申请。
提供证据的原则是越多越好,越详细越好,尽可能多地使用产品。
如果美国商标想长期使用,该怎么办?
美国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注册之日起十年,商标续展才能继续使用。同时,还需要不断提交商标使用声明。第一份使用声明应在商标5~6年内提交,第九至10年应提交。所需材料与第一份相同。之后,卖家需要每10年提交一份声明和续展申请,以确保商标一直使用。这就是百年企业所做的。
错过提交声明的时间怎么办?
美国商标使用声明的提交日期为一年,建议在半年内提交。
如果申请人错过了提交声明的时间,美国商标局将给申请人一个半年的宽限期,但需要支付一定的延迟费。(如果提交声明的截止日期是周末或节假日,则截止日期将自动推迟到下一个工作日)
以上是对美国商标使用声明的一些概述。许多卖家的美国商标已达到提交使用声明的日期。如果卖家的品牌还在继续使用,产品还要继续销售,那就应该及时提交声明材料,避免后续面临商标无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