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专利申请授权之前,是否有提交第三方意见的程序?答案是肯定的。 

美国专利局第三方授权前提交(Third-Party Preissuance Submissions)生效已经实施了近十年,但许多申请人仍然不知道或持谨慎态度。 


竞争对手可以使用第三方意见提交,以相对较低的成本成功地影响申请人正在申请的专利。当企业处理产品注册时,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意见提交中的异议合理维护其合法权益。 


那么第三方意见提交是什么呢?


第三方意见的目的是让公众有机会评估他人专利申请的新颖性或创造性,并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相关专利印刷出版物等材料。 


企业有选择地提交第三方意见,可有效干扰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第三方意见的提交分为授权前提交(Preissuance Submissions)和异议(Protest)两种方式。 


1、授权前提交程序 


授权前提交(Preissuance Submissions)专利申请需要Notice of Allowance(NOA:授权支付通知书发出前,应在目标专利申请公开后6个月或第一次发出实质性问题审查意见书前(以较晚时间为准)提交相关资料并作出简要描述。


任何公众都可以利用授权前提交程序,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实体,并不要求是申请人进行提交。


也可以通过电子或纸质形式提交文件,但不能通过传真提交,USPTO鼓励电子提交比纸质文件节省更多的处理时间。 


第三方可以在授权前提交非临时发明专利申请、设计专利、植物专利申请和任何连续申请,甚至申请已被撤回或未披露。


但第三方授权前提交不适用于任何授权专利,然后授权申请和审查程序。当事人也可以让他人匿名提交,但提交人不能匿名签字。第一次提交的比较文件少于3份,不需要支付官方费用。此外,每十份提交的材料需要支付180美元,小实体和微实体需要支付90美元。 


2、异议程序 


异议(Protest)是USPTO另一种提交第三方意见的形式有更严格的限制。


个人或公司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提交。


作为授权前提交机制的补充,任何待决专利都可以提出异议程序,包括再申请。除专利申请人同意外,异议必须在专利申请公布并授权前提出。这意味着在提出异议时,申请必须处于未经授权的状态。如果异议是第三方首次提交则无需缴纳官费,再次提出不仅需要缴纳官费还需进一步提供解释的材料。


与授权前提交相比,提交要求更高,但内容可以进一步增强。


如果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可能会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第三方意见可以在审查阶段阻止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与美国侵权和无效诉讼相比,第三方意见机制更有利于以最低的成本阻止竞争对手的威胁。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