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险别时,应明确所保货物的保险金额,并根据货物的价格、性质、包装特点、航线等,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投保货物的单证和检验证明,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请注意:

1.填写投保人。被保险人是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依据,也是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接受投保的重要依据。申请者必须详细、清楚地填写所投保单的所有内容。

2.被保险人栏应按有关人员的保险利益完整填写。因为保险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如果买方是被保险人,则保险责任从货物装船开始;反之,卖方为被保险人,则保险从保险单上注明出发地点开始。

3.货物名称应注明具体名称,一般不应泛泛而谈。这种标志必须与提单上所载的标识一致,特别是与外包装上刷的标志相同。在包装数量上,要清楚地写出包装的性质,如箱、包、件、捆和数量。

4.保险金额,一般按发票金额的10%加成计算,加成比例不得超过30%;国内水运、陆路运输,可按发票金额或发票金额投保。

5.运输手段,如轮船,应当写上船名,要求转运的也要清楚;如果要转运,火车、汽车或航空运输,只写火车、汽车或航空运输号码。最好的记录联合运输方式。

6.开船日期,具有准确日期和注明日期;如果没有确切日期,则填在X月X日。

7.提单或托运单号,航程或航距必须填写。

8.承保险别时,应清楚填写所需投保的险别,如有附加险别或与保险人有其他特别约定,请在此栏注明。

9.货物投保日期,应在货物启航或运输工具发出之前。

投保人办理货运险时也要注意,投保的险别、金额及其他条件必须符合销售合同、信用证中所列的保险条款;投保后发现投保项目有误,要及时向保险人申请批改,否则在发生损失后要及时向保险人申请批改,否则在发生损失后要及时向保险人申请批改。投保人应根据保险人的要求,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提单复印件)、检验证明等。

目前的保险流程和方式比较简单,可以发送资料或者自己填写空白的投保人资料,进行预投保。在事先投保的情况下,可以不投保,但必须提供诸如提单、商业发票等专业信息,但必须有被保险人,2.启运地点,目的地,3.运输方式,4.保险金额(发票金额*10%),5.品名(货物名称),有以上5项资料才能输入系统草稿。一旦出现正式提单等资料,将其发给保险公司,并将修改后生成正式保单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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