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FOB价进行进口贸易,显然更有利于进口商进行交易。由进口商自行安排运输保险,可保证货物装上运输工具,途中有不测时,也能把握主动。如以CIF价进口,国外卖方安排运输,由于运费、保险费已谈好,卖方将想方设法寻找运(租)费较低的运输工具。即使为节省开支,也不惜安排转运、转舱。在中国,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交货延误或转船/舱位扩大损失。如稍有疏忽,撞上“鬼船”,连船带货全部灭失,损失更大。

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商品需要远距离的交易,才能带来可观的利润。货运距离越远,货主对货物的控制就越少。对买方和卖方而言,每一个环节,如交付、接货、付款、收货过程中的责任、费用、风险等,都是非常重要的,稍有疏忽,就容易功亏一篑。一位精明的卖主,不仅要能掌握销售商品的质量、数量,而且还要掌握货物到达目的地和货款收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对货物装载、运输、货物的风险控制应尽可能取得一定的控制权,以保证贸易的盈利。

在竞争激烈的商场中,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不要把自己的兴趣放在他人的开明上。有些大型跨国公司,以可以获得运输、保险的优惠条件,要求中国卖方以FOB价格成交,其实他们也是在保证自己的控制权。当市场运行平稳时,这种控制权的优势并不明显,当形势发生巨变时,好处就会显现。

当今时代,信息、交通异常发达,商品价格高度透明,竞争异常激烈。若能在贸易的整个过程中每一个环节上精打细算,无异于增加自身产品的附加值。我国一些企业的外销利润不错,其做法是,在对外报价时,先报FOB价,让客户对企业的商品价格进行比较,再询问CIF价,并坚持在国内市场安排运输和保险。坦率地说,这样做,不仅交易质量有保证,而且在交费上也能赚点差价。

要说明的是,国内不少商家对保险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出现损失后的赔偿作用。事实上,国际上保险人非常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对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对于进出口贸易,保险人可协助了解船舶运输动态、货物成交情况及有关贸易商信用状况。

我们应尽可能将出口货物按CIF价成交,而对进口货则以FOB成交,这样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商场中应付自如,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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