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到国外寄来的汇票及单据后,对照信用证的规定,核对单据的份数和内容。如内容无误,即由银行对国外付款。同时进出口公司用人民币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外汇牌价向银行买汇赎单。进出口公司凭银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向用货部门进行结算。如审核国外单据发现单、证不符时,应作出适当处理。处理办法很多,例如:停止对外付款;相符部分付款;不符部分拒付;货到检验合格后再付款;凭卖方或议付行出具担保付款;要求国外改正单据;在付款的同时,提出保留索赔权等。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