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查验指进出口商对海关的查验行为予以配合的行为。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总署批准,其进出口货物可以免验。配合查验主要涉及如下问题:
(一)查验地点
查验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出于特殊原因,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查验前,应当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场。
(二)查验方法
海关实施查验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彻底查验,是指逐件开拆包装、验核货物实际状况的查验方式。抽查,是指按照一定比例有选择地对一票货物中的部分货物验核实际状况的查验方式。
查验结束后,查验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查验记录并签名。查验记录应当由在场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确认。查验记录作为报关单的随附单证由海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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