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的杂费名目繁多而弹性大。这些费用往往会与海运费剥离开来另外收取的。某些货代为招揽生意,故意将运费降低以吸引客户,操作完成后再额外收取高额杂费以弥补。或者将部分费用转嫁给另一方,比如CNF/CIF条件下,转嫁给进口方,FOB条件下则向转嫁给出口方。

FOB条件运杂费

应对的方法,就是在订舱前与货代确认费用。做CNF/CIF的,先了解“ALL IN”价,即包括了所有杂费的海运费,避免事后乱收。

做FOB的相对棘手些。因为是客户指定的货代,对进出口商只有“协作”的责任而无招揽生意的热情,所谓的“行规”更是明目张胆巧立名目,以含糊的“包干费”、“操作费”、“单证费”等取代正规的收费明细,自定数额。这也是FOB条件下出口商和指定货代最常见的争议和矛盾。多数情况下并没有根本性解决办法,只能通过协商。首先多与几家货代联系,了解当地的“行情”。毕竟外贸和货代是欢喜冤家,正常的“行情”还是兼顾双方利益的。了解“行情”之后,再与货代确认费用,如果索价基本吻合就罢了,明显乱收费的,据理力争。货代不顾“行情”不肯协商的,就与客户联系,通过客户来协调。

特别注意,在日韩等近洋航线上,对于拼箱货物常常有特别的优惠。有时候,甚至免费。这在外行看来不可思议,而其中的奥妙非常简单。一是转嫁费用于国外;二是同时转移利润,合理规避税收;三是维持业务量以提高地位,便于揽客及获得船东优惠的“批发价”。但这样一来势必加重国外客户的负担,影响贸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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