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中转运港(地)的规定方法。在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地理原因或根据有关当事人的意愿,货物需要在某些港口或其他地点进行转运。此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或相关的运输合同就可能对转运港(地)作出规定。转运港(Port of Transshipment)或转运地(Place of Transshipment),即货物运输过程中进行转运的港口或地点。合同中有时只是笼统地规定允许转运,有时则需要规定在何处转运。

此时,对转运港(地)的规定条款就出现在合同之中。在拟订合同相关条款时,通常是在目的港(地)后面加注,一般通过“VIA(经由、通过)”或“W/T(with transshipment at.在……转运)”连接。如下列条款示例:

“装运港Port of Loading:中国上海Shanghai China,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英国伦敦 London UK W/T Hong Kong。”

也有时转运港(地)会加注在装运港(地)之后,但这样做的情形相对较少。

(2)合同中规定转运港(地)的注意事项。在合同中规定转运港(地)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①选择转运港(地)要合适,不能出现合同中规定的转运港(地)不适于进行转运的情形。

②选择转运港(地)要明确具体,要注意有关港口或其他地名的重名现象。

③货物经过转运,运输时间通常要比直航的时间长,因而运输成本也可能发生变化,所以要注意成本的核算,选择转运成本乃至整个运输成本比较低或其他条件适当的转运港(地),并在合同中规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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