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商标异议的情况有四种:对商标注册提出异议(Oppose registration of a trade mark);对商标变更提出异议(Oppose amendment of a trade mark);对商标延期申请提出异议(Oppose an extension of time);请求撤销未使用的商标(Request removal of a trade mark that isn't used)。

商标

如果异议方不回应上述所有异议,对方涉嫌侵权的商标将被撤销。官方陈述和详细信息处理时间约为6周,无需听证会即可裁定的案件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

如果异议方也反对你的异议,并提出证据回复,还会有其他流程:

1、双方不进行调解协商,走听证会渠道。双方需要根据自己提供的证据文件进行答辩。官方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最终决定。这种方法需要很长时间,通常需要7个月到1年。

2、双方有调解协商意向,请求暂停程序。如双方同意进入谈判,可要求进入冷静期。

提出进入冷静期的时间节点:提出异议,进入提供证据和相关文件的阶段,异议申请未完成或撤回。每个异议申请只能要求一个为期6个月的冷静期。但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申请延长6个月,即共12个月。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提前终止冷静期,当冷静期结束时,异议过程将自动恢复。

如果在新申请商标后发现新的相似性或可能影响您的商标权,可以使用上述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样,如果商标被其他申请人提出异议,也可以了解具体情况,并根据所需的答复时间选择调解协商等适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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