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Delivered Duty Paid)是指在目的港的税后交货,这意味着出口商在完成进口和出口指定方指定的目的地的进口清关手续后,将货物交给进口商。特别是卖方负责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从装运地运往进口国的指定目的地,并实际向买方交付货物,以便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地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的任何"税款"(包括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根据这一术语,卖方负有最大责任。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获得进口许可证,则仍应谨慎使用DDP。DDP模式的特点是什么?
首先,DDP模式是发件方的纳税模式,它是为跨境电子商务而创建的,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商、转运公司和来自货代的大量货物的客户。DDP模式为发件人商家提供了整个过程的开放和透明性,并能够跟踪整个交付服务的过程。
第二,支持寄件人代理交税、处理异常情况、申请退款等便利寄件人追踪。提供公开透明的海关跟踪和物流跟踪,消除虚假物流轨迹的问题。为收货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客户通过红旗快递打开账号并记录寄件人的信息后,可以享受寄件人的所有权益和服务。
第三,香港邮政、澳门邮电、中国邮政、关中通、支付宝、微信等平台,方便快捷,所有邮政线路只有港澳特快专递才有DDP模式,其他方式只能以DDU方式发运。
第四,返回香港和澳门,DDP比DDU模式和其他国际EMS返回国外要好得多,寄件人可以在网上第一时间进行免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