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玩具出口美国需要有检测标准,ASTMF963是由美国商务部国家标准局主持的美国玩具检测标准,目前最新版本号为ASTMF963-17。

该标准对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提出了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该标准涉及到公众在正常使用或合理和可预见的滥用玩具后可能遇到的危险。该标准只规定了玩具产品的安全性能,但不涉及玩具产品的性能和质量。


除了标签要求指出的玩具功能危害和玩具适合的年龄组外,该标准还不要求玩具中固有和公认的危险部分和公认的危险部分,如针的功能。


ASTMF963标准对物理和机械性能的要求主要包括:冲击试验、坠落试验、部件移除拉伸试验、压力试验、挠度试验等。


标准内容及要求:


1、材料质量-玩具由新的或复合材料制成。如果使用复合材料,必须精制,使其危险物质含量达到1.3.1的要求。


2、易燃性——玩具中使用的非纺织品(不包括纸)材料不能易燃。根据联邦有害物质条例,上述易燃定义(FHSA)16CFR1500.3(C)⑹(Ⅵ)规定。为达到试验目的,玩具中使用的任何纺织物都应符合16CFR1610的要求。


3、有毒物质(1.3.1)-玩具或玩具材料必须符合要求FHSA以及根据FHSA有关规定。CFR1500.85中列出不属FHSA规定的一些类型的玩具。上述规定限制了有毒、腐蚀性、刺激性、敏化性、压力、放射性、易燃和可燃物质。应该注意的是,一些州对有毒物质的规定可能比联邦规定更严格。


4、电/热能:额定电压120V分流电路操作的玩具必须符合要求FHSA发表的16CFR1505的要求。


5、脉冲噪声:距离玩具表面25CM在任何位置,玩具都不能产生瞬时声级超过138分贝(20微牛顿/平方米)的脉冲噪声。声级测量必须为16CFR1500.47规定的仪器。玩具和仪器必须与墙壁、天花板或其他大型障碍物相距至少1米。


6、小对象:本条款的要求是减少36个月以下儿童的摄入或吸入危险


7、可接触边缘:玩具不能有潜在危险的边缘。未经保护和潜在危险的边缘玩具必须按5.9标记。


8、可触及尖端:玩具不得因一个原因触及潜在危险尖端:玩具结构、紧固不良装配部件,如金属线、销、钉、U形钉;种植不良金属片;螺丝毛刺,带毛刺的木件。


9、突起:本要求涉及8岁以下儿童使用玩具的潜在危险突起。如果突起物表现出刺伤皮肤的潜在危险,必须以适当的方式进行保护,如弯曲金属末端或加上表面光滑的保护帽或盖子,以有效地增加可能与皮肤接触的面积。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