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外贸的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范围和检验要求
进出境集装箱指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集装箱,包括进出口集装箱,根据是否装载货物分为重箱和空箱。根据《商业检验法》、《动植物检疫法》、《卫生检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出口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17号令),依法对进出口集装箱进行检验检疫。
日本和欧盟负责产品检验的机构有哪些?
根据日本国家行政体制,政府各部门在自己分工权限范围内,对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实行分工管理。通商产业省(分管全国所有工业生产和商业、外贸等事务),负责进出口工业品的检验管理;农林水产省(分管全国农林牧渔和食品等的生产),负责全国进出口农林水产品和食品的检验和检疫管理;厚生省(分管全国医疗卫生事务),负责进出口食品、医药品等卫生方面的检验和管理;运输省(分管海、陆、空客货运输事务),负责进出口商品运
美国和中国负责出口产品检验的机构有哪些?
检验机构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交易双方除了自行对货物进行必要的检验外,还必须由某个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境或入境。这种根据客户的委托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进出境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管理的机构就是商品检验机构。 国际上的商品检验机构名称各异,有的称公正行(AuthenticSurveyor),宣誓衡量人(SwornMeasurer)、有的称实验室(Laboratory)等。
订立合同的步骤之发盘生效的时间
发盘生效的时间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以口头方式作出的发盘,其法律效力自对方了解发盘内容时生效;以书面形式作出的发盘,其生效时间,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与做法:一是发信主义,即认为发盘人将发盘发出的同时,发盘就生效;另一种是受信主义,又称到达主义,即认为发盘必须到达受盘人时才生效。
订立合同的步骤之发盘的有效期
在通常情况下,发盘都具体规定一个有效期,作为对方表示接受的时间限制,超过发盘规定的时限,发盘人即不受约束,当发盘未具体列明有效期时,受盘人应在合理时间内接受才能有效。何谓“ 合理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订立合同的步骤之发盘的要件
在实际业务中,发盘人发盘时,如能明确标明要出售或要购买的货物的价格和数量,当然是最好的处理办法。但是,合同项下货物的数量,有时只能由当事人酌情处理或只能在交货时具体确定。
订立合同的步骤之发盘的含义
发盘又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发盘既可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因此,有卖方发盘和买方发盘之分。后者习惯上称为递盘(Bi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