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是指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对外贸易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政府签订或参与的国际条约,对进出境的货物及其包装、货物及其包装、运输工具、运输设备和进出境人员进行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的主管部门和管理范围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管理范围:
(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进出境货物目录》的进出境货物。
(2)从美国、日本、韩国和欧盟运往中国的货物。
(3)运往美国、加拿大货物的木质包装;运往巴西货物的木质包装;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4)进口可再利用料。
(5)进口旧机电产品。
(6)出入境货物运输设备。
(7)当进口货物短缺、损坏或其他质量问题需要对外索赔时,进口货物的赔偿。
(8)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物资。
(9)其他未列入本目录的货物,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货物通关要求
通关要求: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货物目录》中列出的货物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检验检疫的进出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
监管证件代码a,b,d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程序
对列入《法检目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检验检疫的货物进出口时,货物所有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在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前,必须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海关凭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关单”(以下简称入境货物通关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出境货物通关单”(以下简称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管制证件的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入境货物通关单
人境货物清关单是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在进口报关手续前,根据港口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规定,也是进口报关专用文件,是海关检验货物的重要依据之一。
(1)适用范围
入境货物通关单主要适用于:
①列入法检目录的商品;
②外商投资财产价值值评估(受国家委托,以实物投资形式进口的投资设备的价值评估,以防止外商隐瞒对中国的投资);
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④进口旧机电产品;
⑤当进口货物短缺、损坏或其他质量问题需要外部索赔时,进口货物的赔偿;
⑥进口捐赠的医疗器械;
⑦其他未列入法律检验目录的入境货物或者特殊物品,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检验检疫。
(2)报关规范
①报关单位应当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②一批一证制度实行入境货物通关单,证面内容不得变更。
2.出境货物通关单
出境货物清关单是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在出口报关手续前,按照有关规定,也是出口报关专用文件,是海关检验货物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