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邮寄连花清瘟胶囊等中成药出境有什么规定?

药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物品,能否邮递或者携带出境要看其是否符合海关对于品种成分和价值方面的限制性规定。

进出境快件

(1)品种成分方面:不能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国家禁止出境的物品,如烈性毒药、毒品、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国家明确禁止出境的中药材及中成药有麝香、蟾酥、虎骨、犀牛角、牛黄等(不含配有微量香、蟾酥的成药,如麝香疮伤膏、六神丸等,但包括含犀牛角和虎骨成分的药品),其余中药材和中成药,在规定的限制内,海关可以放行;毒品包括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品和精神药品。

(2)价值方面: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应遵照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的相关规定。

2.进出境快件是按哪个文件执行分类标准?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规定,快件分为:文件类进出境快件(简称A类快件)、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简称B类快件)和低值货物类进出境快件(称类快件)。A类快件是指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和资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征税的除外)。B类快件是指境内收寄件人(自然人)收取或者交寄的个人自用物品(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除外)。C类快件是指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不包括运、保、杂费等)及以下的货物(涉及许可证件管制的,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或者进口付汇的除外)。

3.通过敦豪航空货运公司(DHL)快递进境的个人物品,有衣服、化妆品等用品,应该向海关申报什么快件?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关于启用新快件海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规定,B类快件是指境内收寄件人(自然人)收取或者交寄的个人自用物品(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除外)。因此,如包裹符合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限值条件可以按B类快件申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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