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险别

出口公司在制单时,先在投保单上填写这一栏的内容, 全部保险单填好交给保险公司审核确认时,由保险公司把承保险别的详细内容加注在正本保单上。

投保单的投保险别

注意:

(1)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险别投保。

(2)如信用证没有具体规定险别,或只规定了“Marine Risk, Usual Risk or Tansport Risk"等,则可投保最低险别平安险“FPA",或一切险“alI Risks"、水渍险“WA"或“WPA"、平安险“FPA"中的任何一种, 另外还可以加保一种或几种附加险。

(3)如来证要求的险别超出了合同规定,或成交价格为FOB或CFR,但来证却由卖方保险,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买方同意支付额外保险费,可按信用证办理。

(4)投保的险别除注明险别名称外,还应注明险别适用的文本和日期。例如,Covering All Risks and War Risks as per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 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s Clauses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af China.在实际业务中,可采用缩写。例如,上述条款可写成...as per C.I.C.All risks & War risks.

填写时,一般只需填写险别的英文缩写,同时注明险别来源,即颁布这些险别的保险公司。如“PICC” 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CIC”指中国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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