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中的运杂费名目繁多。不同报价方式下,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也不同。因此,外贸人员需要知道在不同报价方式下,自己作为买卖主体时应负的费用责任。
外贸公司在寻找货代办理货物运输、报检和报关等事宜时,货代公司往往会为了以优惠的代理价格吸引客户而故意将一些运杂费从海运费中剥离,待达成协议并完成代理事项后再收取高额的运杂费来弥补。或者是直接将部分费用转移给合作的外贸企业的对手方,比如在CNF和CIF 条件下,将其转嫁给进口方,FOB 条件下则转嫁给出口方。无论是采用哪种方式,都会使外贸企业承担原本不应该承担的费用,平白增加交易成本,对企业不利。
尤其是对于 FOB 条件下的指定货代来说,出口方没有选择货代的主动权,只能配合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完成货物从出货到上船的一系列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指定货代巧立名目对出口方收取各类含糊的运杂费就更加容易。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外贸人员需要准确把握运杂费的度,并与进口方及指定货代进行充分的有技巧地协商。
(1)明确运杂费的构成。无论是哪种报价方式,运杂费的构成都是相对固定的,一般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驳船费、仓储费和保险费等。外贸人员需要明确不同报价方式下以上费用都该由谁支付,比如在FOB条件下,只有装船前的费用由出口方承担,保险费由进口方承担,而CIF 条件下的保险贵用由出口方承担。此外,外贸人员还需注意识别在FOB的指定货代条件下,货代公司以含糊的“包干费”“操作费”“单证费”等取代正规的收费明细,并自定费用数额向外贸企业收取。
(2)了解货代公司的整体收费标准。FOB 指定货代下,外贸人员需要具备准确识别货代公司各项收费是否合理的能力。这就需要将收费标准与货代市场整体收费进行对比,从而作出合理判断。在这之前需要外贸人员对货代市场的整体收费水平进行充分了解,包括了解费用构成和具体的数额标准。这样才能有效判断外贸企业承担的费用是否合理。
(3)与货代协商。若指定货代收费过高、过多或费用名目模糊的,外贸人员应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反馈,并说明市场整体收费水平等情况,对于明显乱收费的,据理力争。货代不顾“行情”不肯协商的,就与进口方客户联系,通过客户来与指定货代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