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购管理中,供货商年度考核面临诸多困境。考核若仅为走流程而无后续行动,便失去意义,如孩子受说教无奖罚便不再重视。

理论上考核后应跟进,如表现不佳转订单给对手以作奖惩,但实际多沦为 “交作业”,采购员主观打分,系统无效。考核应供求双方认真对待,有奖有罚才有意义,而领导需制定赏罚分明的制度。

外贸供货商年度考核困境

一方面,“没选择” 是赏罚机制的问题之一,若唯一供货商无可替代,则缺乏管理手段,需反思采购策略是否有误。另一方面,“没弹药” 也成问题,供货商表现好却因订单有限无法奖励。超大型企业采用举办供货商年会、颁发奖项等方式,利用 “名气” 作为不花钱的弹药,如最佳质量奖等,对小工厂尤其有用。然而,赏罚无门是供货商考核的核心痛点,若无法处理,再好的考核也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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