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伙伴类型的合伙人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股东合伙人。而另一类合伙人,我们称之为业务合伙人。业务合伙人指的是当公司已经发展了一段时间以后,如果我们希望公司发展得更好,便需要进行业务合伙人的规划,通过业务合伙人的方式来吸引人才及发展壮大我们的业务,把核心员工都变成我们的合伙人。

那么,股东合伙人和业务合伙人之间又有哪些区别呢?

第一,股东合伙人的关键因素主要是资本和人本,在需要考虑人本问题的同时,资本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业务合伙人则主要以人为导向,出资的数量不由合伙人自己决定,而是以合伙人的能力作为衡量标准。

第二,对于股份的情况,股东合伙人持有的是实股,而业务合伙人则主要持有虚拟股份。业务合伙人不是公司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拥有的是分红权,只有到最后才可能拥有一些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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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对于风险问题,虽然我们说作为合伙人要做到风险共担,但是股东合伙人需要承担的风险是最大的,当企业面临破产的情况时,股东合伙人需要按照股份比例去共同承担认缴和注册金额。而业务合伙人需要承担的风险则相对较小,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业务合伙人提交的合伙金在最后是可以退还的,退还后还可能得到一些其他方面的收益。当然,如果公司发生亏损,合伙金也有可能被折价计算。但是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的,因为选择发动业务合伙人项目的公司,一般都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需要面临的未知情况与创业阶段的股东合伙人相比要少得多。

第四,从可操作性来看,两者都是比较复杂的,两者的规划中都包含了很多设计与规则。

最后,对于退出机制,股东合伙人的退出是相对比较困难的,我们不能随便把某一个股东清退。而业务合伙人的退出则比较方便,退出的相关机制可以由公司自己设定,并且也不会涉及工商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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