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再次销售指境外销售方故意收集个人身份信息,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购买商品,在境内将商品再次销售,逃避正常海关监管或获取差额利润,属于销售方主动行为,主要物流特征是商品批量生成发送物流信息,进境后运输到指定收件地址,一次性集中收件,通常需要物流企业参与配合。

跨境物流企业不应为销售方再次销售商品提供便利

物流企业应认识到商品再次销售属于跨境电商零售严禁行为,将严重影响国家进出口秩序,属于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参与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提高对销售方再次销售商品的防范意识;全面具体了解跨境电商零售企业的销售模式和商品进出境方式,特别是包裹派送路线和收件地址,甄别销售方再次销售商品的违法风险,避免不了解实际情况参与销售方再次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成为销售方再次销售商品的物流渠道;严格管控海关备案车辆,避免个别人员擅自使用海关备案车辆,盗用物流企业承运跨境电商零售商品的资格,承运再次销售商品离开海关监管场所,帮助销售方获得再次销售的商品。

物流企业应在物流派送源头,主动消除参与销售方再次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的隐患,让非法销售方无法提离商品,让再次销售无法得逞,避免成为再次销售商品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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