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MS申报
AMS也叫作24小时舱单预报或美国海关反恐舱单( automated manifest system)。 根据美国海关的规定,所有至美国或经美国中转至第三国的货物都必须在装船前24小时向美国海关申报,要求最接近直接出口商的货代发送AMS资料。
AMS资料通过美国海关指定的系统直接发送到美国海关数据库中,由美国海关系统自动进行检查及回复,回复确认后才能上船,否则货物无法上船。
2. ISF(也叫“10+2”申报)
ISF即进口安全申报(importer security filing)和运送人附加要求,要求美国进口商(10项申报内容)和船公司(2项申报内容)必须在开船的48小时前完成申报,并通过AMS或ABI系统将电子申报数据送人美国海关。
在ISF申报操作方面,进口商可以委托其信任的海外代理代为申报。如果漏申报,就会产生5000美元罚款。ISF申报的具体内容如下:
1)“10+2" 中的“2”,是对船公司的申报要求。
a. 船舶积载计划(vessel stow plan)。
b. 装载集装箱的状态信息(container status message)。
(2)“10+2”中的“10",是要求装船前24小时再增加申报10个信息单元。
a.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manufacturer name and address)。
b.卖方的名称和地址(seller name and address)。
c. 买方的名称和地址 (buyer name and address)。
d.货物送达的公司名称和地址(shipto name and address)。
e.美国进口商的海关登记号(importer of record number)。
f.美国收货人的美国保税号码(consignee number)。
g.所有货品的原产地(country of origin of the goods)。
h.HS 商品编号前六位(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No.6 digit)。
i.集装箱的装柜地址(container stuffing locatlion)。
j.拼箱的公司名称和地址(consolidator name and address)。
(3) ISF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