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信用证结算及不符点风险解析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信用证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信用证结算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

由于业务操作中的各类失误,会产生“不符点”。
“不符点”(Discrepancy)是指在对外贸易过程中,银行给出口商开出信用证(L/C),出口商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出具单据内容。一旦出口商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一般每个不符点银行会处罚出口商50美元,有些不符点是不能避免的,银行会注明此单为不符点交单。
不符点交单会造成L/C的银行信用为零,转成客户的商业信用。出口商失去付款保证,进口商拥有付款选择权。如果提单为记名提单,货物出港后,所有权直接转移到进口商。若进口商拖延不付款,超过规定时间后,银行有权拍卖该批货物。进口商作为提单收货人拥有第一竞拍权,极有可能以低价购入货物,给出口商造成巨大损失。
小贴士
记名提单(Named Bill of Lading):是指规定将货物运给记名人而不载明待指定或待分配的提单。指定的收货人在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交出一份提单正本时即可提取货物。记名提单属于权利凭证,但不可流通,在我国,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不记名提单(BLANK B/L或OPEN B/L):又称来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不写明具体收货人的名称,仅注明货交提单持有人,或不填写任何内容的提单,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交易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均可对外开立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