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其主要特点是具有涉外性质。因此,它的判断标准是双方当事人所在的营业地,而非他们的国籍。即使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国籍.如果他们的营业地分处不同的国家,那么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反之,尽管他们的国籍不同,也仍是国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使用的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及名称没有特定限制。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可采用正式的合同(contract)、确认书(confirmation),也可采用协议 (agreement)、备忘录(memorandum)、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订单(order indent)等各种形式,甚至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我国对外贸易中,主要用书面合同和确认书。
1.合同
买卖合同是交易中一种非常正式的货物买卖协议。它的内容比较全面,详细,除了交易的主要条件如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支付外,还有保险、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条件。交易中,由卖方根据磋商结果草拟的称“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由买方根据协商条件拟订的称“购货合同( purchase contract)。
2.确认书
确认书是一种内容比较简单的贸易合同。它与合同相比,仅包括买卖交易的主要条件,而不包括买卖交易的一般条件。其中,卖方出具的称“销售确认书”,买方出具的称“购货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