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 Cost and Freight)

CFR将货物从装运港运往目的港的责任和费用改为由卖方承担。卖方要负责租船订舱,支付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包括装船费用以及定期班轮公司可能在订约时收取的卸货费用。但是,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货运保险仍由买方负责办理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按照 CFR 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需要特别注意装船通知,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

关于CFR卸货费用的承担问题:

(1)CFR liner terme (CFR 班轮条件),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承担卸货费。

(2)CFR landed (CFR 卸至码头),指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 吊钩下交接),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知到吊钩所在之处(码头或驳船上)的费用。驳船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承担。

(4)CFR ex ship's hold (CER 舱底交接),指船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承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CFR 以上的“变形”只是为了解决卸货费用的承担问题,并不改变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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