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承运商不会直接去市场揽货,因为中小商户数量较多、业务较分散且需求较小,承运商可能完全忙不过来,所以承运商一般通过外部代理商来营销,搭建中间角色,使用批发舱位的方式进行零售拆卖。另外,进出口货物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如出口货物在始发机场交给航司承运前的销售、接货、订舱、制单、报关和交运等环节。但货物在目的地机场的接货、接单、清、送货或转运等环节,航司一般不直接办理,因而分门承办此类业务的货运代理便应运而生,它们能够为货主和航司双方带来便利。

货运代理人,不是实际承运人,与3PL在本质上相同,大部分业务是做项目客户,合同化服务;它可以是货主的代理,代货主向航司办理订舱、提取货物、制作运单、报关、交接等;也可以是航司的代理,代航司接收货物、制作主运单和出具代理自己的分运单。当然,体量很大的客户也可以直接与航司办理业务。

从2005年开始我国放开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资质,由审批制变成备案制,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众多参与者涌入,市场快速井喷至完全竞争格局。目前备案的国际货代企业合计超过 40000家,还有上万家的无船承运人(NVOCC)资质企业。航空货代约有3000多家,其中大约63%的企业从事国际、国内航空货运的一类代理业务,约35%的企业从事国内航空货运的二类代理业务,另有90余家境外航空公司开展了至中国大陆的国际货邮运输业务”。代理做前端销售、中间运能或关务等,在服务环节很难实现链条化、网络化或规模化运营,如今港到港、站到站的干线服务已经变得非常透明和标准化,如果缺少稳定货量,那么市场上过度杀价则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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