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认证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最早提出的与国际接轨的信用管理制度。 

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是指经海关或者其他授权部门批准,符合世界海关组织制定或者同等效力的供应链安全标准(AEO)无论企业在供应链中处于何种地位,履行何种职能。 

 海关实施AEO认证的流程:

1、海关接受企业申请 

注册地海关负责接受适用认证企业的管理申请,并收企业提交的《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自我评价报告等申请材料。同时,审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内容是否完整、标准化;自我评价报告是否完整。 

经审核,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标准化的,应当当场接受并发放《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收据》,并加盖企业信用管理专用章。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退还申请,并一次通知企业需要纠正的内容和材料。

2、海关初审 

注册地海关接受企业申请材料后,利用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应当向直属海关企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和意见;初审不合格的,应当报注册地海关领导批准,并出具《不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

直属海关企业管理部门收到注册地海关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发现企业不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规定的,报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发布《不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批准的,发布企业认证指令。企业认证由直属海关或海关的企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各单位可以根据认证工作的需要,选择其他业务部门参与企业认证工作。不少于2名海关官员到企业实施认证,其中至少1人应通过企业认证专业培训。

3、海关实地认证 

海关对申请企业实施AEO认证审核,一般提前3天通知企业,进入企业第一轮2~3天现场认证,现场认证应严格控制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将发出规范整改通知要求企业规范整改工作,企业整改后,海关将实施1~2天现场审核,海关审核后,一般在90~120天内给出通过或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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