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密切联系而又有不同的两个概念,从字面上理解,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就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导致的责任,因此要明确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首先就要搞清楚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侵权行为又有着密切而复杂的联系。

1.侵权行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概念辨析

侵权行为的概念问题是《侵权行为法》的基础理论,而我国学界对侵权行为的概念并没有定论,争论的核心问题之一是侵权行为是否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并以此划分为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主要观点。

知识产权侵权

肯定说主张以过错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具有代表性的定义是: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对所生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否定说主张不以过错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具有代表性的定义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在我国,只有以魏振瀛教授为代表的少部分学者持这种观点,在知识产权领域则以郑成思为代表。在立法上,尚未见有哪个国家的侵权行为法采取此种立法例,但在知识产权法领域,无论是大陆法系的法国、德国、日本,还是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主要发达国家,绝大多数采用此种立法例。根据学者通说和多数立法例,可以认为侵权行为是指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对所生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知识产权则是在法律对这类以有体物为标的的物权的保护相当完备之后,才由于商品经济及技术的充分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民事权利,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由各专门法来完成的。在专门法保护的体系内,也并没有形成物权那样的双重保护结构,而是将物权的保护方法与债权的保护方法糅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了不以过错为构成要件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概念。

2、侵权责任、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概念辨析

结合前面对侵权行为的分析可以认为,侵权责任是指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对所生损害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是指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行政或刑事上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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