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制定政策的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推动因素。确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按照原有的行邮税征收,很多商品都因在50元免征额内而不被课税,这对一般贸易来说很不公平。

有人可能会说,一般贸易也有50元免征额,凭什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就不能有免征额?我们要注意,这里的跨境电商是B2C类的,其本身特点就是小批量多频次,50元免税额很容易对国家税基造成冲击;而一般贸易则属于大批量,50元免税额基本不影响国家税基。那么,个人物品的行邮通道也是小批量,为什么其依旧拥有50元免税额?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贸易行为,个人物品的行邮通道不是贸易行为,因此在税收方面二者不具可比性。

另外,这份文件是针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的,也就是B2C跨境电商进口,包括:(1)网购保税(BBC),商品先批量到保税区,有了订单后再从保税区按照1210代码出区;(2)海外直邮(BC),有了订单后,商品从海外发货到国内消费者。

需要提醒的是,在业内存在两种海外直邮:一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的海外直邮,需要订单、运单、支付单三单对碰:二是行邮通道下的海外直邮,正常申报需要提供收货人身份证正反面信息、购物小票、运单。显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的海外直邮将受到本次政策影响,而行邮通道下的海外直邮不受本文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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