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外汇收购是对外贸易SOHO人员必须关注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各种外贸欺诈案件越来越多。与对外贸易公司相比,SOHO是赚小钱,辛苦挣来的钱,我们更应该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
一般来说,对外贸易人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以免让对方钻了空子:
1.发货规格、日期与合同规定不符
出口方没有按照合同或信用证交付货物,一是工厂推迟交货,导致延迟交货,二是以类似规格的产品替换合同产品;三是以次充好。
2.单证质量差造成收汇风险
虽然对外贸易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以信用证结汇并且及时担保货物发出,但在装运后,提交的单据不能完全符合规定,做到单证相符,使信用证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即使买方同意付款,它也支付了昂贵的国际通信费和不符合同的额外费用,而且收汇时间大大延迟,特别是对于较小金额的合同,这么下来必定将造成损失。
3.信用证规定的陷井条款所造成的风险
根据一些信用证的规定,客检合格证是谈判的主要单据之一。买方会抓住卖方急于出货的心理,故意挑剔,但同时提出种种付款的可能,诱使企业出货。一旦放货给了买方,买方极可能故意验货不符,拖延付款,甚至钱、货两空。信用证规定运输单据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在国外到期等等。这类条款议付行及受益人都无法保证做到,必须认真审证。一旦出现陷井条款,应及时通知修改,千万勿贪一时省事,给日后埋下风险隐患。
4.没有一套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
出口工作涉及各个方面,两头都在外,容易出现问题。如果企业没有完整的经营管理方式,一旦有诉讼,就会引起即便有理也打不赢的情况,特别是那些只注重电话联系的公司。其次,由于企业客户每年都在增加,企业在贸易中,必须按每个客户制作业务档案,包括信用度、贸易量等,年年筛选,减少业务风险。
5.与代理制相悖操作造成的风险
就出口业务而言,代理制的实践是代理人不向委托人预付资金,利润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只收取一定的代理费。在目前的实际业务中情况并非如此。其中一个原因是自己的客户少,收汇能力差,要努力完成指标,第二个原因是想增加利润,觉得代理费太少。
6.使用D/P、D/A远期付款或寄售方式
延期付款是一种预付商业付款形式,如果出口商接受,相当于进口商的融资折扣,尽管开证人自愿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表面上只是出口商的预付款、放款,实质上是客户检查的货物数额。市场变化销路不畅的,进口商可以申请银行不支付。有些公司给外国商学、朋友提供商品。认为和客户有关系,没有不能收汇的问题。一旦市场销售不顺畅,或者客户问题,不仅不能收到钱,货物也可能收不回来。
其实对外贸易的风险不仅限于以上6种,很多别的细节问题也不能疏忽。你不能因为别人或你的着急而破坏你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