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是许多出口卖家关心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外贸付款方式都有哪些?它们的优缺点以及潜在的风险是什么。目前国际贸易主要采用三类付款方式:汇付、信用证和托收。
一、电汇
汇付分为交货前电汇和交货后电汇。交货前电汇主要作为定金,预付款等;交货后电汇是交货完成后,电汇全部或部分余额货款以完成付款。
其优点是方便、快捷、灵活。缺点是商业信用,安全性比起信用证差。
二、信用证
目前信用证一般采用不可撤销、保兑、跟单信用证。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承诺,使受益人有了收款的保障,因此是对受益人有利的支付方式。但是受益人只有在按信用证规定提供了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才能得到款项。因此信用证是银行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信用证业务较为复杂,一般套用已有格式根据具体情况稍加改动。在外贸合同签订之后,一定要立即敦促进口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合理开立有效信用证。
一拿到有效信用证就立刻备货或与工厂签订国内购货合同;如果公司出现资金短缺且条件符合,可以拿着有效信用证到银行打包放款,或者在取得全部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向银行申请出口押汇。
其优点是比较安全。缺点是对单据要求比较严格,并且银行费用较高,更占用买方资金。
三、托收
托收包括D/A承兑交单,D/P付款交单。在远期付款交单项下还有信托业务,即进口商凭信托收据从银行获得货运单据,代表银行去码头提货。
D/A 承兑交单:核销退税,物流货代D/P和D/A的区别是,D/P必须付款买单,先交钱后交提单,如银行私自放单,责任在银行;D/A进口商在汇票上承兑XX天后支付货款,即可取提单,如逾期不支付货款,银行无责任。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分为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其优点是买方在资金上比较便利。缺点是卖方收汇安全性差。
以上就是三种常用的外贸付款方式,希望对各位出口卖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