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是指人工饲养的动物在离开饲养地之前,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在捕获后,离开捕获地之前必须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检疫后,才能上市销售或运输,即进场入户到指定产地的检疫。

产地检疫的内容

按照农业部产地检疫的相关规定,产地检疫的疫病检疫对象和内容是法定的,不同畜禽种类.检疫内容有差别。例如,《生猪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对象为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家禽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对象为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等11种疫病。主要是通过感官进行个体和群体结合的方法临床检查,对于疑似法定疫病者,须迸一步开展实验室检测。

产地检疫的对象

产地检疫的对象是动物疫病,包括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即《动物防疫法》第四条规定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

产地检疫的主要程序

1.报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运输动物产品前,由畜主(货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其中供屠宰或育肥的动物提前3天,种用、乳用、役用动物提前15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调运或携带的动物可随报随检。

2.查验相关证明进行疫情调查。了解当地疫情,确定动物饲养地是否为非疫区;查看免疫档案、免疫证明:查验免疫标识:检查是否进行了强制性预防接种的项目,并确定免疫接种是否在有效期内。

3.临床检查。主要对待检动物实施群体和个体检查。群体检查主要是指对待检动物的群体进行临诊观察,检查时以群为单位,包括静态、动态和饮食状态检查。个体检查主要是对群体检查中发现的异常个体或抽检5%-20%的个体进行检查,主要方法有视检、触检、听诊以及三项生理常数是否正常等。

4.实验室检验。在临床检查的基础上,对疑似患病动物,需进一步做实验室检验。种用、乳用、役用和实验用动物,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检验。

5.检疫后处理。不合格的动物不予出证,发现动物传染病时,应隔离动物并立即向当地兽医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对污染产地、用具进行严格消毒。合格的动物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做好检疫记录。

6.运输工具消毒。官方兽医监督货主或承运人在装货前或卸货后进行清扫、冲刷,用规定药物消毒,消毒后出具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产地检疫的作用

1.以检促防,有效地促进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预备出售和调运的动物必须经临床健康检查,凭免疫标识和免疫档案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售和调运。应免而未经免疫、不具备免疫标识动物不予出证,从而有效地促进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把好动物出栏健康检查的第一关。

2.以防为主,严格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

产地检疫是到场到户的检疫,在检疫中发现疫病及时采取措施,把疫病控制在源头的最小范围,确保畜牧业的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严防无免疫力和不健康的动物进入流通领域,杜绝动物疫病的流行和传播。

3.掌握信息,有利政府部门决策的引导

检疫员在实施产地检疫过程中,通过与养殖户的交流,能及时了解当地的畜牧业的生产水平和市场信息,畜牧部门在畜牧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制定相关政策过程中,能准确掌握当地的生产状况和潜力及需求趋势,做到有的放矢。

产地检疫的强化措施

1.强化产地检疫意识,加大宣传力度

产地检疫工作的任务繁重、涉及领域广、办事难度大,很多的动物检疫工作人员对于进场入户的工作产生畏惧感,害怕遭到养殖户们抵触的情绪,不愿意改变原本的检疫方式。应注重检疫员的思想指导工作,制定新的工作要求,也使检疫员充分认识到产地检疫才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动物疫病从源头消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的根本目标。

2.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政府整体掌控,局部各负其责”和“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重大动物的检疫也成为防控部门的工作重点。落实“集中领导,层层监督”的责任制度,各下属部门遵守职责,明确分工和加强合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区域化管理,设立动物防疫实况问责机制,避免责任推托。对于因工作上没有落实而出现问题的,要求处分直接当事人,同时也要追究其直属领导的责任。

3.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

做好养殖档案妥善管理工作是建立检疫工作体系的必要条件。养殖户所饲养的动物实行一户一档登记,逐步落实工作。饲养记录作为产地检疫的根据,检疫人员要密切掌握动物的饲养状况,包括存栏、出栏、疫情等日常动态。当动物数量与实际不符及出现一些异常现象时,要做到及时记录、及时查明、及时反映。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条例规定,迅速采取相应措施,有力出击,对其实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维护产地检疫工作的有序开展。

4.实行报检制度

报检是对动物实行出入场的检疫行为,并且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或报告单。报检是产地检疫工作的关键环节,实行全面的报检体制有利于各项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要给广大的饲养户普及检疫知识,让他们自觉遵守动物报检工作的规章制度。其次,是通过在便利地段多设立一些报检点,方便养殖户们的报检。再次,检疫员在接到报检通知要立刻赶到场地进行检疫,认真查检免疫证明及免疫耳标后,方可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对于没有免疫证明或免疫耳标的需要采取强制补免,出现无免疫或疑似患病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

5.提高检疫人员素质

检疫是一项以专业的技术手段为基础的行政工作,检疫员的综合素质决定了检疫工作的执行效果。因此,要建立一支专业熟练、严以律己的执法队伍是开展检疫工作的重点。由于基层的检疫人员一般文化水平和个人素质较低,应鼓励他们加强学习和自我提高,通过自学、培训等形式提升业务能力和学历水平,并定期对检疫人员实行政治、法律、业务等方面的考核。

6.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

动物产地检疫在管理模式、实行措施、资金投放、人员安排上都需要以法律的制度为准则,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对动物卫生条例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同时也要以《动物防疫法》为指导,总结出我国近几年来检疫工作的重点和经验,扩大产地检疫的范围,出台相关的执行依据,使得动物检疫质量和产品的检测力度同时得到提高,做到动物检疫工作依法执行,有章可依。

以上就是和卖家们分享的产地检疫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卖家有帮助。连连跨境支付以专业、贴心的服务让用户安心、放心地开展跨境业务,帮助更多用户将优秀的产品和服务以更高效的方式带到全球市场更好的运营。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