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FOB交货条件下的进口合同,应由买方负责派船到对方口岸接运货物。卖方在交货前一定时间内,应将预计装运日期通知买方。买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货运代理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在办妥租船订舱手续后,应按规定的期限将船名及船期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备货装船。同时,为了防止船货脱节和出现船等货物的情况,注意催促卖方按时装运。对数量大或重要物资的进口,如有必要,买方亦可请我驻外机构就地督促外商履约,或派人员前往出口地点检验监督。

国外装船后,卖方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保险和做好接货等项工作。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