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主持人的职责

拍卖主持人要有足够的业务知识,而且作为货主的受托人,有义务遵照他与货主之间达成的协议,谨慎行事。主持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方式描述货物,以利于吸引买主,但他的描述应与所售的货物相符。根据英国标准拍卖条件的解释,拍卖主持人对货物的描述或声明,只是表示了单方面的意见,买主仍须依仗自已的判断行事。我国《拍卖法》还规定:“拍卖人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当为其保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已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二)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拍卖进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如究竞谁是出价最高者,一般由拍卖主持人决定。但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同意主持人意见,可到场外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仲裁。仲裁裁决为最后裁决,双方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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