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租赁服务贸易的程序

在国际租赁服务贸易中,由于各项业务的当事人构成不同第三节国际租赁服务贸易的程序与合同一、国际租赁服务贸易的程序在国际租赁服务贸易中,由于各项业务的当事人构成不同,业务规模大小不同,业务程序有繁有简,而且各国出租人的习惯做法也不尽相同,这就使得各种类型的租赁业务在程序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从总体上来看,国际租赁业务的基本程序主要有:

(一)选定租赁物

承租人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与有关供货人或制造厂商直接联系,洽谈商定所选租赁物的品种、规格、型号、价格、交货期等有关事项。有时承租人也会经银行推荐制造厂商及所需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价格等。

(二)洽谈租赁条件

承租人与供货人洽谈自己有意向租用设备的相关条件,然后向出租人提出租赁意向,并要求出租人提供租赁费估价单。承租人还要了解出租人的相关租赁条件,经过周密研究出租人报来的租赁费估价单和其他条件后,作出是否预约租赁的决定。

(三)对承租人进行资信调查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的预约租赁后,通常要求承租人提供其经营状况财务报表,衡量出租的风险程度。有时还可能委托资信机构调查承租人的信用情况.然后决定是否进行该项租赁交易。

(四)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意向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出租人与承租人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有银行参与,银行作为见证人也要和出租人、承租人一并在租赁合同上签字。涉及设备维修合同.则需要由承租人(用户)与制造商签订。

(五)向承租人交货

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根据与承租人所签租赁合同中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等.向制造商订购,制造商根据出租人的订单,按期直接交货给承租人,并及时通知出租人已按要求交货。

(六)承租人验收租赁物

承租人应做好租赁物抵达之前的报关、运输、提货等准备工作,收到供货人交来的设备后,立即进行安装调试,如果验收合格,应该及时通知出租人。租赁期则从承租人(用户)验收设备完毕时开始计算。出租人根据购货合同的规定,在收到验收合格通知后,应该立即向设备制造商付清货款。

(七)租金的支付

承租人在租赁设备验收合格后,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应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通常按合同约定以月、季、半年等时间单位均衡支付。

(八)租赁物的保险

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由出租人或承租人按照租赁物的价值向保险公司投保,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如发生意外事故,则可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九)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

在租赁期内。有关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融资性租赁由承租人负责,在这一类租赁方式下,承租人与制造商(供货人)签订维修和保养合同,并支付有关费用;经营性租赁则一般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和保养。

(十)合同期满后对租赁物的处理

租赁期满后,对租赁物的处理一般如下:

第一,承租人将租赁物退还出租人。

第二,承租人继续租用租赁物。

第三,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按当时市场价格购买租赁物。

国际租赁服务贸易的主要机构

(一)租赁公司

1.专业租赁公司

它们是专门从事租赁业务的企业,往往专营某一类或某几类租赁物的租赁业务,租赁物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购置,或者由承租人指定代购,并为出租物提供保养、维修、更换零件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同时还从事租赁业务的介绍和担保等业务。

2.融资性租赁公司

这类公司虽然也从事租赁业务,但它们侧重于为承租人垫付资本,向承租企业融通资金。

此外按照股本来源,租赁公司又可分为内资租赁公司、合资租赁公司以及外商独资租赁公司。

(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利用其雄厚的资金设立附属机构经营租赁业务,如13本东京租赁公司是第一劝业银行的子公司,总合租赁公司是住友银行的子公司。金融机构联合其他行业的大型公司,组建从事租赁业务的机构,如1963年成立的日本租赁公司是日本金融资本、工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合作产物,其股东网罗了日本主要大企业,包括7家信托银行、17家保险公司、5家贸易公司、3家钢铁公司以及其他行业的公司,这类出租机构资金雄厚,能为承租人提供融资条件的优惠。

(三)制造商

20世纪70年代以后,很多发达国家大型的机械制造厂商在本企业内部设立从事租赁业务的部门或附属的租赁公司,来扩大企业机器设备等产品的出口和销售,如美国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美国电报电话公司等就大量出租其所制造的产品。

(四)经销商和经纪人

经销商是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中介人,主要从事储存、运输、分配业务。他们从事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推销产品。作为出租人,其优点在于信息灵通,提供的租赁标的物品种多样。而租赁经纪人是在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安排租赁交易而收取佣金的个人或公司。他们本身不经营租赁业务,只是代表委托人寻找交易对象,并代表委托人与对方磋商租赁条件,促成交易成功。

(五)租赁联合体

租赁联合体是由制造厂商和大型专业租赁公司或金融机构联合组成的多边租赁联营组织。租赁联合体集各方优点于一身,是实力雄厚的出租人。

(六)国际性租赁组织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国际性的租赁组织相继出现在世界租赁市场上.如国际租赁协会、国际租赁俱乐部、东方租赁控股公司等。

国际租赁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1.国际租赁贸易业务量稳步增长,但市场分布不均衡世界租赁额从总体上看呈增长趋势,但主要市场在美洲、欧洲和拉丁美洲。

从地区来看,北美是世界租赁市场的主体,占世界租赁总量近一半的份额;从国家来看,租赁额居世界前三名的是美国、日本和德国。

美国从20世纪50年代起,租赁在各行各业中就被广泛应用,它是世界上开发最早和功能最全的租赁市场,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租赁业在美国属于真正的朝阳产业。据《世界租赁年报》统计,美国租赁业的市场渗透率(即租赁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自1984年以来一直高居30%左右,最高达到38%。

发展中国家除巴西等少数国家租赁额能进人世界前10名外.前50名基本上是发达国家。中国、俄罗斯、印度等大国租赁的绝对额与市场渗透率都很低,租赁业发展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

2.租赁贸易业务日趋国际化

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的需要,促使租赁业务日益国际化。许多租赁公司走出国门,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参与国际租赁市场竞争。如日本的东方租赁公司已在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印尼、委内瑞拉、智利、斯里兰卡、中国等国家设立境外租赁公司。

3.租赁协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租赁协会在统一行业规则、加强行业交流、防范行业风险和规范行业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外的租赁协会具有介于政府与租赁公司之间的半官方机构性质,其任务是加强与国内外政府与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反映本国租赁企业的要求,并根据政府的授权对行业内部各主体之间进行必要的业务协调,并加强行业内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随着租赁业务的国际化,还产生了区域性的租赁协会——亚洲租赁协会、欧洲租赁协会和全球性的租赁协会——世界租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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