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的法律问题
(1)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问题。银行业是一个经营风险性极高的行业,世界各国对银行业的进出问题都制定了严格的许可制度,我国也不例外。从2004年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商业银行的,应当经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同时规定了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的5个条件。这种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银行业发展不是很完善的国家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革命的推动下,网络银行市场进入成本大大降低,削弱了传统商业银行所享有的竞争优势,这种相对公平的竞争可能会吸引更多的非银行机构进入这个领域。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显然与网络银行灵活、便捷的设立方式相矛盾。
(2)网络银行的市场退出问题。任何一家银行的倒闭或者破产,都可能引发“多米诺”连锁反应,进而引起整个社会的金融动荡。为此,《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都对银行业的市场退出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但与传统银行相比,网络银行更容易受突发事件的影响并发生经营风险。因此,如何解决网络银行的退出问题,对银行业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