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S 是专门的人民币跨境结算系统,其建设架构主要包括运行架构、参与主体及监管架构。

1)CIPS 的运行架构

CIPS 的运行主要由以下三部分共同组建。

第一部分是银行前端系统,主要是负责业务的实际操作,如参与者变更或新增等日常维护工作、转汇查询或单笔业务多次查询等查询重复工作,以及收汇、退汇等基础业务。

第二部分是行内系统接口层,负责与银行前端系统进行通信。

第三部分是中国人民银行CIPS接口层,主要负责与中国人民银行CIPS进行通信,如报文的收发等业务。

2)CIPS的参与主体

CIPS的参与主体构成主要参考美国的纽约清算所银行同业支付系统(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 ,CHIPS ),在系统中添加了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两个角色。直接参与者是指在系统中开立账户,拥有行号,并将此行号作为其唯一标识,在系统中可直接进行业务操作的机构。间接参与者是指不具备在系统中开立账户的资质,需要通过与直接参与者进行合作,委托直接参与者办理业务的机构。

3)CIPS的监管架构

第一,在监管部门方面,权限自中国人民银行层层下放至商业银行总行,再由商业银行总行负责对各省级分行的业务进行监督指导,以此类推,逐级监管。

第二,建立了更加严谨的监管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一系列针对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出现情况,即可参照规程进行相应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是CIPS的监督指导机构,负责监督、管理CIPS的日常运行及系统维护等工作。为充分发挥CIPS的职能、提高CIPS的运行效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暂行规则》《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操作指引》《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参与者服务协议》三个主要规章制度,用以明确参与者的访问标准,以及账户管理和业务处理方面的要求,作为保证CIPS平稳运行的基础。

具体来讲,中国人民银行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监督CIPS业务的发展情况。

第一,信息采集。中国人民银行定期查阅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法律法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MBCross Border Payment& Receipt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RCPMIS)中的申报数据等重要报告、报表,做到实时监测、及时督导。

第二,现场检查。一旦系统中的数据有任何异常或对相关报告有异议,人民银行跨境支付办便会派遣专业检察人员亲临现场与机构人员进行面谈,并进行实时合规性培训,以此保证CIPS 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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