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始于2016年4月8日。按照财政部等部门2016年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购买限额提高,商品范围扩大,可更好满足老百姓的消费升级需求。
(一)交易限额提升
1. 单次购买限额提高
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购买商品时,单次购买限额从2000元提高至5000元。在5000元的购买额度范围内,可享受税收优惠,即关税为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 年度购买限额提高
消费者每年的累计购买额度从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3. 单次购买超限(5000元)商品可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进口
《通知》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二)商品范围增加
在商品清单调整方面,2018版《清单》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清单商品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还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
(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增加
在前期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新增了呼和浩特、沈阳、南昌、长沙、南宁、贵阳、昆明、西安等22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注意事项
(一)消费者单次购买超过5000元的商品,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且要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二)想要了解个人年度购买额度的使用情况,可登陆 ceb2pub.chinaport.gov.cn ,查询个人年度购买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