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珠海市长姚奕生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据了解,政策明确了支持跨境电商“两平台六体系”及相关配套服务建设,对跨境电商项目引进、线上线下融合、扩大进出口规模和建设海外仓等给予支持,拟定政策有效期为3年。从规划上看,珠海将力争通过3年的试验改革,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速居全省前列到2021年,实现跨境电商年交易额50亿元,培育3家省级跨境电商园区

据悉,政策将从十个方面重点支持珠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

政策对在通关申报、信息共享、产品溯源、金融服务、快递物流等方面获得国家复制推广等首创应用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对一次性奖励。

产业集聚

政策对入驻有纳税的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到达20家且交易额达到1亿元的园区(楼宇),给予该园区(楼宇)运营单位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入驻有纳税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达到50家且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5亿元的园区(楼宇),给予运营单位不超过400万元的一采写奖励(含前档)。

龙头项目

为引进龙头项目,政策拟对新引进在珠海市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仅限货币出资)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物流供应链平台、物流分拨配送中心、国际快件中心等项目,按珠海市现行实体经济招商引资政策或总部经济政策予以支持。

鼓励企业开展相关业务

政策对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也有明确的奖励。对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营平台开展跨境电商,年度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年度交易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奖励;后续年度与上一次奖励的交易额相比,增幅达20%及以上的,按增幅部分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奖励。

此外,政策还从综合配套服务、线上线下(O2O)融合发展、海外营销体系、物流发展、通关监管场所、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了相关的支持。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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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会上审议的还有《中国(珠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了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3年的改革试验,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跨境电商贸易额增速位居全省前列。力争建成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重要一级、辐射粤西地区的跨境电商服务基地、中国与葡语国家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配套,引进和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产业链和生态链基本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规模快速增长,产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力争到2021年,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50亿元,培育3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

规划明确了珠海综试区建设的十五条主要任务

具体包括了建设大湾区合作平台,推动珠港澳跨境电商物流合作对接,开展陆空联运业务,鼓励三地机场打通快速直通连线,紧密协同、无缝连接;借助中拉经贸合作园,建立中拉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多渠道搭建针对拉美和葡语系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将斗门港配送站打造成香港机场在珠海西部的前移交收货点,便于与珠海、中山和江门以及粤西地区客户的对接等。

规划的总体布局:

珠海综试区将按照“一区多片、立体布局”的思路,以横琴保税洪湾一体化为核心引擎,以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广丰物流园和横琴二线口岸为先行区,以珠港澳物流园、综合保税区、空港物流园、港珠澳大桥延长线为支撑,以生产企业、外贸企业、物流企业为主体,依托全市各区域产业发展基础与资源要素禀赋优势,积极整合各区域资源,加快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综合配套体系,打造产业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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