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速卖通平台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属于交易纠纷,即在交易过程中产生了误会或者一方刻意隐瞒,从而无法使交易圆满完成。买家在交易中提起退款申请时有两个大类,分别是未收到货物以及收到货物与约定不符,这两大类又分别有不同的小类,分别是:①未收到货物:运单号无效、发错地址、物流途中、海关扣关、包裹退回:②收到货物与约定不符:货物与描述不符、质量问题、货物破损、货物短装、销售假货。买家因为各种原因提起退款申请产生了纠纷,在今后的交易过程中对平台的产品、卖家以及对平台本身都会产生质疑,最终会使得卖家的客源流失,并且影响到交易的回款周期。同时,平台对于纠纷也有相关的处罚措施,更多的资源会提供给优质的卖家。
买家在交易过程中未收到货物或者对于收到的货物不满意可提起退款申请,纠纷便产生,买卖双方可进行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提交至平台进行裁决。
裁决的提交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买家提交纠纷裁决。自买家第一次提起退款申请开始第4天至第15天,若买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买家均可以提交至平台进行裁决。
(2)系统提交纠纷裁决:自买家第一次提起退款申请开始截止至第16天,卖家未能与买家达成退款协议,买家未取消退款申请也未提交至平台进行裁决,系统会自动提交至平台。
(3)卖家提交纠纷裁决:若买家申请退款退货,在买家填写了退货地址的30天内,卖家未收到退货或收到的退货货不对版,可以提交至平台进行裁决。
纠纷裁决产生的2个工作日内速卖通会介入处理,它会参看买卖双方纠纷协商阶段以及提交纠纷裁决阶段提供的证明进行裁决:
(1)若现有证明充足,则直接给出裁决意见后进入申诉期;若证明不足,则联系双方限期提供相应证明,速卖通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明给出裁决意见,如果任何一方逾期未提供证明,速卖通会按照已得证明给出裁决意见并进入申诉期。(2)申诉期内若补充了充足的证明,则根据补充证明进行最终裁决,若未补充有效证明,则根据裁决意见进行最终裁决。
(3)若买卖双方在申诉期内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速卖通会根据双方意见进行裁决。
申诉期内若补充了充足的证明,则根据补充证明进行最终裁决,若未补充有效证明,则根据裁决意见进行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