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内,比利时专利法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产品、改进提出的方法或新技术方案。”
比利时发明专利的申请程序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国的审查程序上。申请比利时发明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专利局应当先进行正式审查,符合要求后,自发明专利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公开。申请不需要实质性审查,公开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可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新的检索请求,专利局检索后出具检索报告。
申请比利时发明专利所需的材料:
1、发明专利名称;
2、发明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
3、完成本发明的目的;
4、实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
5、附图(机械领域的发明必须有附图):可以清楚地看到产品的结构,区分晰,但分解图、剖面图等;
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法);
7、本发明能达到的最佳效果;
8、申请人为单位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需要个人签字;
9、申请人为单位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提供清晰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等材料。
比利时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比利时发明专利申请;
2、比利时专利对发明专利进行初步审查;
3、审查合格后公布发明专利申请;
4、公布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5、实质审查合格后发布授权通知;
6、颁发比利时发明专利证书。
办理比利时发明专利的途径
巴黎公约途径:国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