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脑子里蹦出来免抵退税和免退税两个专业词,这会绕晕,让我们把它转换一下!
想象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
1、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后加工再出口,这里试用免抵退税,是指可以退采购环节里缴纳的进项税,且出口不交销项税。
来个例题:
例: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1000元,成本为800元的产品为例:
借:库存商品 800
应交税费-进项税 800*0.16=128
贷:银行存款 928
借:成本 800
贷:库存商品 800
借:银行 1000
贷:收入1000
利润:(1000-800)*(1-25%)=150
现金流:1000-928=72
如果该产品退税,试用退税率14%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是:1000*(16%-14%)=20,
借:成本 20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转出 20
本期应纳增值税为0-(128-20)=-108,证明不只不用交增值税,还有留抵,在这种情况下才可退税(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名义最大可退额--1000*14=140),因此退税108;换句话说,假如该生产企业体量很大,销售很多内销,导致销项税很大,则本期应纳增值税为10000-(128-20)=9892,此种情况,根本不退税!那么会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呢?首先你销项税不用缴纳啊,已经占了国家便宜了,还想退进项采购的进项税,是不可能的!但是国家不能亏的太厉害,那部分差额产生的进项税也不让你抵扣的!
借:银行 108
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 108
因为出口退税,企业层面利润:(1000-800-20)*(1-25%)=135;现金流:1000+108-928=180
假如没有留抵税,现金流并不会变化。
综上,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有了出口退税的政策,只会增加出口的魅力,但在财务层面,针对只做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来说可以缓解现金流,但是对于生产出口产品只占一小部分的企业来说,不会有什么影响,反而会使得利润降低,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事业部门的存在使得部门为了出口退税争取公司利益,话说回来,事业部的想法并没错,出口毕竟没有销项税,聪明的企业默认所有的销售都是内销,所有的采购进项都可以抵扣,而出口的销项可免,何乐而不为呢。
外贸企业呢,更好理解,免退税说的就是他们。先征后退。
假如:某外贸公司购进出口用化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进项税额为12.8万元。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100万元,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征税率为16%,退税率为16%
1、购进货物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8
贷:银行存款 92.8
2、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3、计算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退税金 12.8
贷:应交税金——出口退税 12.8
以上是在退税率和采购环节进项税率相同的情况下,不会影响收入和成本,利润=(100-80)*(1-0.25)=15,整体从现金流看,会节省12.78万的公司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同时12.8万的进项不可抵扣。一个是少付钱,一个是多抵扣,并没有多大差别。
但如果,改货物的退税率为12%,计算的征、退税之间产生的差额计入成本:
1、购进货物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8
贷:银行存款 92.8
2、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3、计算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退税金 9.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9.6
4、征退税差额转出 80*(16%-12%)) =3.2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3.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2
以上是在退税率和采购环节进项税率不同的情况下,会影响销售和成本,因为计算的征、退税之间产生的差额计入成本,成本会增加(80*0.04=3.2),利润=(100-(80+3.2))*0.75=12.6,但是整体从现金流看,会“节省”9.6万的公司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交增值税的时候少抵扣9.6万的进项税,整体下来也只仅仅使得利润下降2.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