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cross-border/e-commerce),它脱胎于“小额外贸”,最初是指以个人为主的买家借助互联网平台从境外购买产品,利用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卖家通过快递完成货品的运送。

跨境电商有狭义和广义两层含义。从狭义上看,跨境电商特指跨境网络零售,实际上基本等同于跨境零售,包括B2C和C2C两种模式,是指分属于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跨境支付结算,物流方面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通过跨境物流送达买家、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贸易新业态。

从本质上讲,它是以电子及电子技术为手段,以商务为核心,把原来传统的销售、购物渠道转移至互联网上,打破国家与地区之间的壁垒,使整个商品销售达到全球化、网络化、无形化、个性化和一体化的状态。跨境网络零售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新从海关的统计口径来看,狭义的跨境电商就是在网上进行小包的买卖,其基本上针对的型贸易形态。是终端消费者(即通常所说的 B2C或C2C)。但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一部分碎片化、小额批发买卖的小B类商家用户也成了消费群体(B2B)。由于这类小B类商家和C类个人消费者在现实中很难严格区分和界定,因此狭义的跨境也将这部分纳入跨境零售内容。

从广义上看,跨境电商基本等同于外贸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广义的跨境电商统计对象以跨境电商中商品交易部分为主(不含服务部分),它既包含跨境电商交易中的跨境零售(狭义部分),又包含跨境电商B2B部分。其中,B2B部分不但包括通过跨境交易平台实现线上成交的部分,还包括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线上交易治谈,促成线下成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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