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协定的保护和效力
马德里给予保护的说明或拒绝保护问题:每一被指定缔约方的主管局均应根据《共同实施细则》第18条之三发出给予保护的说明。但是,缔约方审查国际注册是否符合其国内法时,如有不符合某些实质性规定的情形,它们有权驳回要求在其领土上给予保护的请求。
国际商标注册之海牙体系
海牙体系的建立,是出于简化和经济的需求。该体系使某个缔约方的外观设计所有人,能有效地以最简便的手续和最少的花费在国外获得对其外观设计的保护。
《专利合作条约》的宗旨和审核
《专利合作条约》的宗旨是:在专利领域中建立一项合作制度,以帮助全世界的发明人、工业企业和专利局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由于各国分别按本国法律程序审批专利所产生的大量重复劳动。
仓内拣货的发展
传统的仓内拣货的耗时占处理所有订单时间的40%-50%,而拣货行走占拣货时间的50%,人工拣货费时、费力最多的就是行走,这也是拣货效率的瓶颈所在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