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箱单(Packing List)是发票的补充单据,它列明了信用证(或合同)中实卖双方约定的有关包装事宜的细节,便于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

不同公司提供的装箱单也不大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外贸装箱单

(1)装箱单抬头:包装单标题(大写的PACKING LIST、)对应的发票号(lnvoice No.)、对应的合同号(Contract No.)、日期(Date)。抬头中无须列明买卖双方的信息。

(2)装箱单主体:唛头(Shippinig Marks)、货名、规格、包装单位、件数、每件包装的毛净重以及体积等。

(3)装箱单结尾:卖方(外贸代理公司)签章,装箱单是正式单据,一定要用外贸代理公同的信息制作并由外贸代理公司签字盖章。

装箱单注意事项:

(1)装箱单中要列明发票号码,品名、日期要和发票保持完全一致。

(2)装箱单的箱数一定要和实际的箱数一致,体积可以略有出入(永远以货代测量为准)。

(3)装箱单对货物描述一般都使用统称概述。

(4)装箱单着重表现货物的包装情况,对于重量和尺码内容,一般只体现累计总额。

(5)如无特殊情况,商检用的装箱单、报关用的装箱单和给客户的装箱单要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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