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境电商的快速崛起,特殊区域出口成为了一种有吸引力的销售模式。在这个模式下,有两种主要的出口方式,即1210包裹零售出口和1210出口海外仓零售。本文将深入解析这两种出口方式,以及与其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1210包裹零售出口:
1210包裹零售出口是一种将商品存入跨境电商特殊区域(中心),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销售后,在该区域内进行打包,并最终送达境外消费者的销售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那些希望通过小批量出口的商家,通常商品的库存较小,适合个别消费者的需求。
1210出口海外仓零售:
1210出口海外仓零售是一种稍有不同的出口方式。在这种模式下,商品首先报关出口,然后批量出口至海外仓库。这些商品在海外仓库中存放,直到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零售后再将商品从海外仓库送达境外消费者。这种方式适用于那些希望以大宗批量出口的商家,通常商品库存较大,更适合批量零售。
为什么1210出口海外仓零售受限?
虽然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及退货本身不存在地域限制,但1210出口海外仓零售出口及退货业务目前仅允许在国内综保区和经批准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特殊区域内开展。这个限制基于以下几个主要考虑因素:
1. 风险控制难度。
出口至海外仓库的商品零售数据存储在境外,监管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将此出口方式限定在有跨境电商发展基础和监管经验的综合试验区内,可以发挥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2. 综保区发展支持。
这一限制也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务院有关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推动1210出口政策在综保区的早日全面适用,从而为这一出口方式在更广泛地区的发展创造了先行探索的机会。
退货管理。
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商品需要退货时,退货企业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退货必须在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退货商品不得是国家禁止进境的货物。退货企业需要在海关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并建立退货商品流程监控体系,以确保流程的规范有序。退货商品的管理也需要按照不同账册类型实施,以保证规范操作。
结论:
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是一种有前景的销售模式,其中1210包裹零售出口和1210出口海外仓零售是两种常见的方式。虽然1210出口海外仓零售在出口和退货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但这些限制旨在确保业务的有序发展和风险的可控。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的发展将为商家提供更多的销售机会,并促进跨境贸易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