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然而,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规定跨境电商企业需要履行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并提供风险告知书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

外贸电商零售进口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监管的主要原则是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进行监管。跨境电商企业需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在商品订购网页或其他显著位置向消费者提供风险告知书,消费者确认同意后方可下单购买商品。

风险告知书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三点:

商品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但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商品可能无中文标签,因为直接购自境外,但消费者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仅限个人自用,不得再次销售。

在这种监管模式下,跨境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商品可能无中文标签。但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平台提供了商品中文电子标签的查询方式,或者消费者可与商家进行沟通,确保商品信息明确清晰。

消费者可以通过登录掌上海关小程序或APP,查询跨境电商个人消费信息,进而查看消费明细,确认是否有交易记录。这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查阅途径,让他们对购买商品的过程有更多的了解和把握。

总的来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让他们在购物过程中充分知情,自主决策。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将继续努力,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和信息透明度,为消费者带来更优质的购物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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