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Delivered at Place)和DAT一样,是一种边境交货术语,广泛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AP条款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交由买方处置,但不负责卸货。与DAT不同,卖方只需将货物运至约定地点后,即完成交货义务,无需承担卸货责任。DAP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新增的条款,取代了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和DDU(未完税交货)三个术语,适用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DAP整合了DAF、DES和DDU的特点,但与它们存在显著区别。 为区分DAP与前述三者的关系,需理解其各自的含义:DAF用于边境交货,卖方承担至边境的运输责任;DES适用于目的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承担至目的港船上的风险和费用;而DDU则要求卖方将货物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但不承担完税义务。

在DDP(Delivered Duty Paid)条款下,卖方承担的责任更大,不仅涵盖了DAT和DAP的所有义务,还需负责货物进口国的通关手续及相关费用。 卖方在DDP条件下需完成货物进口的全部程序,包括支付关税、税费和其他进口费用。买方的职责仅限于在卖方需要时提供协助,如办理进口许可证及相关文件。这使得DDP成为风险最高的交货方式,因为卖方承担了从发货到交付全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和风险。

外贸术语DAP和DDP讲解

案例分析:

T企业与澳大利亚公司G签订了一份以DDP为条件的木材进口合同。货物装运完成后,G公司要求T企业支付货款,但T企业发现账单中多出一笔驳运费。T企业提出异议,认为这笔费用不应由买方承担。G公司解释,由于目的港水深不足,大船无法直接停泊,需通过小船转运,因此产生的驳运费用应由T企业承担。

在此案例中,G公司的要求违反了DDP条款的规定。根据DDP,卖方应承担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任何中间的转运或驳运费用。在国际贸易中,驳运费是指货物从大型海港运输至小型港口或内陆码头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并列入合同之内。

DDP条款的高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卖方需承担全程运输费用,复杂的通关程序以及潜在的税费风险。尽管DDP对卖方而言成本高、风险大,但在国际市场中仍被广泛使用,尤其在美国、法国和俄罗斯等国家。买方青睐这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因其免除了中间环节的复杂事务。

卖方在采用DDP时,应完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减少买方参与运输过程的复杂性。 随着全球电子商务和贸易手续简化的发展,为买方提供DDP服务的风险和成本逐步降低。卖方需加强风险管理,将潜在的不利因素转化为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DDP条款虽然风险较高,但通过主动服务和完善风险控制,卖方能够在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中获得更高的利润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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