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单需统一进行预录入,并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备案的报检专用章。在报检前,报检人员要认真审核录入的报检单,确保报检内容与随附单证一致,且在 “报检人声明” 栏签名。

出口报检单填写基本要求

报检单填写基本要求

通常每张申请单只填写一批商品。

申请日期和时间必须精准无误。

所有项目应填写完整、译文准确,中英文内容保持一致。

收货人、发货人及商品名称要与合同和信用证一致,且需填写全称,不可随意简化。

商品名称要严格按照合同、信用证所写的具体名称填写,不能自行简化或更改。

商品数量、重量、规格,除合同、信用证有规定或遵循国际惯例外,均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货物总值一般填写出口成交价,无出口成交价时(如出口预检)可填国内收购价。

包装要求主要填写运输包装类型,如合同、信用证有特殊包装要求,需按要求填写。

涉及两个以上检验鉴定项目时,需在 “备注” 栏注明是单独出证还是合并出证。

运输工具、装运港、目的港按提单或装运单填写,若有转船,要详细填写转船地点和船名。

批次号和唛头按商品包装填写,做到单证相符。

证书的文种、份数需明确写明。

若对检验证书内容有特殊要求,应在检验申请单上声明。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