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跟单员填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货物报检单”,经认可报检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在货物报关前 10 天,连同出口合同与信用证复印件、发票、装箱单、厂检单等必要证件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申请。对于检验周期长的商品需预留更多时间。
报检人要确保检验机构有足够检验和出证时间。一般检验项目多在三天内完成,加上出证时间,检验机构通常能在 3 至 5 个工作日完成检验出证工作。报检人申请时需估算好时间,提前约定抽样检验、鉴定时间,特殊加急情况需增加费用,同时注意某些理化检验需保证一定时长。
国家质检总局接受报检申请后会安排检验员与出口商约定检验时间。检验机关到现场工作时,报检人要提供抽样、检验鉴定等必要工作条件,如辅助人力、工具及工作场所等,以配合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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