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验是海关依据《海关法》开展的一项重要执法行为。其主要目的是确定进出境货物在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以及货物状况等方面是否与报关单申报内容一致,并通过实际检查核实有无伪报、瞒报、申报不实以及走私、违规等情况。同时,查验也为海关后续的征税、统计及管理工作提供可靠资料。这是国家赋予海关的权力,也是通关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查验过程中,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发货人应当到场。
一、查验方法
查验类型
海关查验有彻底查验和抽查两种。彻底查验需对货物逐件开拆包装以验核实际状况;抽查则是按照一定比例选择部分货物进行验核。
操作方式
人工查验包括外形查验和开箱查验。设备查验主要利用技术检查设备来验核货物实际状况。
二、复验
海关在必要情况下可对已查验货物进行复验。比如经初次查验不能明确货物真实属性,需进一步确认某些性状时;货物涉嫌走私违规需重新查验;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对查验结论有异议并经海关同意提出复验要求;以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情形。
三、径行开验
海关在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不在场时,可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开拆包装查验。当进出口货物有违规嫌疑或者经海关通知查验,相关人员未按时到场时,海关可径行开验。此时,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协助,并在查验记录上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