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实际操作中,D/P 和 D/A 付款方式的风险值得深入探讨。很多人以为二者风险差距很大,但实际上 D/P 也存在不少风险。
远期 D/P 的风险
在不少情形下,客户会要求远期付款,比如 D/P after 45 days。这种情况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会大幅增加。因为进口商只需向银行出具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就能借出相关单据提货。
若进口商不讲诚信、存心欺诈、缺乏信托责任,那么最终受损的就是出口商,银行在此过程并无责任。从性质上看,这种远期的 D/P 与 D/A 类似,风险极高。业务员在与客户协商此类付款方式时,务必谨慎,要充分衡量其可行性和操作问题。
D/A 的风险
D/A 付款方式依靠的仅仅是客户的公司信誉和个人信誉。客户承诺在未来某一时间付款,凭借这个承诺就能拿到全套单据并提货,之后再付款。
然而,客户可能会遇到财务问题、经济状况变差而不得不违约,甚至有些客户本就以诈骗为目的,根本没打算付款,这些情况都是有可能存在的。正因如此,很多资料都不建议使用 D/A 付款方式,其风险等级确实很高。
总之,即期 D/P 是相对安全的,属于标准银行托收。但远期 D/P 和 D/A 类似,风险偏高,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谨慎对待。